王新玉,女,法学学士,中级律师,辽宁瑞畅律师事务所副主任、刑事部主任,现担任大连律师协会义工团副秘书长。
2008年从事法律工作,具有多年律师执业经验及带领专业律师团队经验。专注于刑事辩护,成功代理多起有影响力的职务犯罪、经济犯罪和涉黑犯罪案件。致力于企业合规研究,曾经担任过某地环保局、民政局、水利局等部门法律顾问,以精湛的专业技能、精细化辩护风格和高质量解决复杂疑难问题深受客户好评。
刘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
孙某某涉嫌抢劫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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