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关于印发<辽宁省2023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有关数据>的通知》已经2023年7月10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、辽宁省公安厅通过,2023年7月18日公布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辽高法〔2023〕112号
各中级、基层法院,大连海事法院;各市公安局、辽河公安局:
现将《辽宁省2023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有关数据》印发给你们,请各地在审理、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参照执行。
辽宁省2023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有关数据
根据辽宁省统计局、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公布的2022年度有关数据,确定辽宁省2023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有关数据如下:
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4003元
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26652元
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94911元
丧葬费 47455.5元
注: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中不包括丧葬费,该数据标准依照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(法释〔2003]20号)第十四条确定
分行业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
行业 平均工资
农、林、牧、渔业 26638元
采矿业 99257元
制造业 89088元
电力、热力、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98545元
建筑业 74528 元
批发和零售业 74204元
交通运输、仓储和邮政业 99007元
住宿和餐饮业 51159元
信息传输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33491元
金融业 125936元
房地产业 76269元
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3035元
科学研究、技术服务业 123803元
水利、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57913元
居民服务、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57228元
教育 106529元
卫生和社会工作 101878元
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 88015元
公共管理、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01287元